偶然所得能并入綜合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嗎(ma)?

2023-12-29  來自: 大(dà)連雙誠财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浏覽次數:136

根據《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的規定:

 

第二條 下(xià)列各項個人所得,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:

 

(一(yī))工(gōng)資(zī)、薪金所得;

 

(二)勞務報酬所得;

 

(三)稿酬所得;

 

(四)特許權使用費(fèi)所得;

 

(五)經營所得;

 

(六)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;

 

(七)财産租賃所得;

 

(八)财産轉讓所得;

 

(九)偶然所得。

 

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(yī)項至第四項所得(以下(xià)稱綜合所得),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;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(yī)項至第四項所得,按月或者按次分(fēn)項計算個人所得稅。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,依照本法規定分(fēn)别計算個人所得稅。


關鍵詞: 個人所得稅      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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