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退稅的公式是什麽?
2024-03-15 來自: 大(dà)連雙誠财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浏覽次數:93
根據《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》(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号)的規定:
一(yī)、彙算的主要内容
2023年度終了後,居民個人(以下(xià)稱納稅人)需要彙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(gōng)資(zī)薪金、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(fèi)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,減除費(fèi)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,适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(qù)速算扣除數(稅率表見附件1),計算最終應納稅額,再減去(qù)2023年已預繳稅額,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,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。具體(tǐ)計算公式如下(xià):
應退或應補稅額=[(綜合所得收入額-60000元-“三險一(yī)金”等專項扣除-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)×适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]-已預繳稅額
個稅彙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财産租賃等分(fēn)類所得,以及按規定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。